包拯(999~1062年)是北宋名臣,曾在中央政府當過管理財政的三司使,管理監(jiān)察的御史中丞,最后逝于管理軍事的樞密副使任上。他一生很長時間在中央機構任職,但最享盛名的是他于嘉祐二年(1057年)三月至嘉祐三年(1058年)六月,共一年三個月權知開封府的時期。
開封府因為宋太宗、真宗未即位前都曾任過知府(或稱尹)、幾位親王也曾任過開封府尹,故號稱"南衙"(唐代稱中央政府為南衙)是政務繁雜、浩穰難治的地方。包拯自江寧府調任開封,時已59歲。他任地方官多年,在東京亦任官多時,熟知開封府的種種弊端。他在接受訴訟時,大膽革除舊習,洞開衙門,訴訟者可以不經(jīng)吏役轉手訴狀,直接上堂遞訴狀,還可陳述事由,審判時不講情面,皇親國戚與民同罪。他任職時間雖短,敢于碰硬,拆除權貴們,特別是號稱"國丈"的張堯佐等阻塞蔡河水道的亭榭等違章建筑,免除了東京的水患,最為群眾稱道,成為婦孺皆知的"青天"。以后群眾傳說將眾多難以斷清的疑案,都歸在包拯的名下,成為"日斷人事,夜理幽冥"的神奇人物受到人們的尊崇,稱為包公。
為包拯立專祠在開封已有悠久歷史,據(jù)明代胡謐所撰《包孝肅祠碑記》稱:開封府治所之北,有一座包公祠,無法查考其始建時間,已經(jīng)歷了金、元以至明朝,至成化九年(1473年),知府孫瑜因祠址隘小,屋宇傾圯,將祠遷至府治東南方,建了北屋3間、東、西廂各3間,前有門樓,周圍有圍墻的一個小院,作為包公的專祠。這所祠堂直到明末李自成兵圍開封,官軍決河淬城時,才被淤沒。
清順治七年(1650年),開封府遷至今開封縣街(1913年廢府改道,撤銷開封府,祥符縣改為開封縣,縣政府就遷在開封府衙內(nèi),衙門前的街才稱開封縣街),包公祠又重建在新府前,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知府管竭忠又加以重修。
嘉慶十五年(1810年)知府劉書元將開封府東轅門外舊中河通判署改建為包歐二賢祠。
道光九年(1829年),知府存業(yè)蒞任,包歐二賢祠已經(jīng)傾破。存業(yè)認為:包拯有功于開封,而其祠廟任其頹廢,"非獨是邦人士之憾,仰亦守土之羞也"。于是他首先捐俸提倡,僚屬響應,集錢萬余將祠廟修葺一新。完工時,存業(yè)題詞名為包孝肅公祠,不用包歐二賢祠的舊名。歐陽修治理開封府的辦法雖沒有包拯那樣有名,但剛柔相濟,一馳一張也取得出色成就。包嚴歐寬這兩種治民方法,在宋代已傳為美談,因此,在開封府前兩個牌坊,一個題為包嚴,另一個題為歐寬,這兩個牌坊的坊名至少在明代已經(jīng)如此。正如劉書元在改建二公祠碑文中稱:"(包嚴歐寬)后世凡為官者,皆宜奉為準則。"該牌坊在1922年曾被拆除,1923年開封縣知事王蘭塘又重修。1927年馮玉祥主持豫政時,廢除一切祠廟,包公祠亦被廢為學校,牌坊亦被廢。
1984年,開封市政府根據(jù)輿論的要求和發(fā)展旅游的需要,在包公湖西側原開封府舊址附近重建包公祠,1987年竣工開放。新建的包公祠由開封市建筑設計院設計,為仿宋建筑,三面環(huán)水,僅西岸與馬路相連,大門西向,門前立石獅一對,雙獅前方各有一對小獅,形成六獅拱衛(wèi)的場面。獅子的形態(tài)模自宋陵,有唐代遺風、典樸古雅,使人肅然。
祠門面闊3間,南向,兩旁有八字閃墻,門前有一對漢白玉門獅。紅墻、綠瓦、白獅、灰閃墻,形成一幅五彩繽紛的圖案。
祠門內(nèi)為一小院,正前方立一照壁,使院內(nèi)景色顯得曲折。院內(nèi)東西各有一個四方形碑亭,立有重建碑記及復刻明胡謐碑記。
二門為穿堂殿3間,左右各有回廊連接廂房與大殿。大殿7間,東、西廂各5間,回廊外側遍鋃石雕欄桿,回廊東北角即大殿東頭有偏門可通向湖邊。
整組建筑悉依《營造法式》大木作制度設計。大殿、二門、祠門分別采用五鋪作和四鋪作,均為歇山頂,屋頂用琉璃脊飾,灰瓦覆蓋,檐部以綠琉璃瓦鋃飾,即宋式"剪邊"屋頂。彩繪亦采用宋式,分別為"五彩遍裝""解綠結華裝"和"碾玉裝"等。顯得莊嚴、樸素、明快、大方。大殿及廂房內(nèi)陳列著包拯塑像、陶瓷壁畫及實物等,更是錦上添花。
宋式建筑,全國已所存無幾,開封除兩座宋塔外,其余已毀凋殆盡。包公祠的建筑,祖自《營造法式》又參照晉祠等現(xiàn)存宋代建筑,由市第五建筑公司施工,裝修上采用宋式欄檻、門窗、花飾,宋式石雕,與整個建筑渾然一體,在開封建筑史上別開生面,為古城增添光輝。
地址:河南省開封縣向陽路1號
類型:古跡祠堂
等級:AAAA
游玩時間:建議1-2小時
電話:0371-23931595
開放時間:
7:00-18:00
交通:
開封市內(nèi)乘坐10、14、16、20、24、35路公交車至“包公祠”站。
門票:
30元